翔楼新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汽车行业克服了疫情散发频发、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走出年中波动震荡,全年汽车产销稳中有增,其中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逐步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迎来新的发展和增长阶段,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起到重要作用。在此大背景之下,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掌握客户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优势产品销售,实现营业收入121183.69万元,增幅14%。净利润14115.07万元,增幅17.03%。
2022年7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翔楼,并于2022年9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项目“年产精密高碳合金钢带 4万吨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相关调整。
增资后,子公司安徽翔楼注册资本达2亿元,主要面向高端汽车零部件市场及新能源汽车、风力电机、合金工具钢、轴承钢等领域。同时,将围绕下游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的配套需求,将核心技术攻关作为科技创新的主攻方向,以“补短板”、“替进口”为主要定位,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力度,保证创新机制运行。
项目落成后,公司产品结构将进一步优化升级,产能得到充足的释放,保持公司在国内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2022年度董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2022年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全体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月21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2年3月24日 | 1、《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修订<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与年度奖金发放办法>的议案》 |
11、《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2、《关于召开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2年4月18日 | 1、《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2年6月17日 |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召开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7月4日 | 1、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
案》;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8月11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召开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1、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9月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9月22日 | 1、审议《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4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依据董事会制订的职权范围运作,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审计委员会
2022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2、提名委员会
2022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4、战略委员会
2022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会议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及会议记录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重大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其中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本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决议各事项均已由董事会实施。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4日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9月26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0日 | 1、审议《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及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并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
五、《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积极推进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内幕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内幕信息的保密性,杜绝内部信息泄露对公司形成重大影响。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编写定期报告及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等重大事项时,对所涉及的内幕知情人及时进行登记报备。报告期内,未发现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六、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为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创造良好途径。报告期内,公司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互动易平台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接待了四批次机构等投资者调研、参观、考察,未出现提前泄露公司尚未披露信息的状况。公司主动开展投资者关
系管理活动,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互动,保持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能力和治理水平。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负责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充分结合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