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0  唯万密封(3011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61 证券简称:唯万密封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0日(星期三)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钱塘江路58号1幢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静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9,604,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57,073,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6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12,53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42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94,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4,6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为989,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46%。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9,60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1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34,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关联股东董静、薛玉强对此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顾峰律师、崔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