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0-25  唯万密封(301161)公司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万密封”、“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唯万密封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诺”,公司持股比例为51%)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上海嘉诺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武宁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该等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的担保事项后续将与兴业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全部文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嘉诺密封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757946383F

成立日期:2004年1月13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145弄1号1层101室-5法定代表人:薛玉强注册资本:734.848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密封用填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公司持有上海嘉诺51%股权。上海嘉诺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8,855.9038,933.48
负债总额20,922.8715,636.4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50.00350.00
流动负债总额13,791.329,142.67
净资产17,933.0323,296.99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33,194.2226,424.32
利润总额4,875.066,142.74
净利润4,366.185,365.51

经查询,上海嘉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海嘉诺拟向兴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的担保事

项后续将与兴业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上海嘉诺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主要原因系上海嘉诺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小且分散(其他股东合计10位,持股比例大部分在5%以下)。公司持有上海嘉诺51%的股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同时上海嘉诺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虽然本次担保事项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是公司持有上海嘉诺51%的股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且上海嘉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因此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的发展。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足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志强 王 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