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万密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仲建雨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荣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回避表决《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鉴于全体监事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回避表决《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鉴于全体监事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唯万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