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5  国能日新(3011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055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设视频接入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27号金隅智造工厂N6二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雍正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46,043,5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9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372,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2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670,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472%。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6,372,7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201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9,670,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7472%。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5,754,1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1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753,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161%。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43,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54,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43,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54,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05,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1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05,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1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043,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754,1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雍正先生、丁江伟先生、周永先生、王彩云女士、向婕女士、齐艳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460,8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5.750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1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492,7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320%;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03,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0499%;反对1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77%;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05,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1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05,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21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505,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60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339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4,216,4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277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37,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7,6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722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蒙律师、孔俊杰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