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国能日新(30116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62 证券简称:国能日新 公告编号:2023-062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预案如下:公司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89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38,990,946.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为99,249,682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0,892,6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70,892,63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9,249,68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3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6月6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股数(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27,634,79738.98%11,053,91938,688,71638.9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257,83361.02%17,303,13360,560,96661.02%
三、总股本70,892,630100.00%28,357,05299,249,682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99,249,682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8元。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内1幢二层227号

咨询联系人:池雨坤

咨询电话:010-83458109

传真电话:010-8345810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