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2  国能日新(301162)公司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雍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00万元。上述担保的期限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金额可滚动使用。

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而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