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日新: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6 人,代表股份117,556,96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2.9740%。
2、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 人,代表股份89,175,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7.77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8 人,代表股份28,381,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5.2036%。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9 人,代表股份36,294,16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4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 份7,912,8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178 人,代表股份28,381,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036%。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 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503,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2%;反对26,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 弃权27,7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240,35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7%;反对26,0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8%;弃权27,75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 股东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504,8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7%;反对2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弃权27,7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242,03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4%;反对24,38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2%;弃权27,756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 股东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42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8%;反对9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2%; 弃权38,74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163,48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9%;反对91,936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3%;弃权38,74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 以上 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张蒙律师、孔俊杰律师出席并见证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能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