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悦)

http://ddx.gubit.cn  2023-04-24  宏德股份(301163)公司公告

(王悦)

本人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计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在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价格公允性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在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在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6次工作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审核和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加召集人召开的工作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提出了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坚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规范经营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悦2023年0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