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悦、路新、张耕田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及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