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名,其中刘剑民、李泽广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