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德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宏德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26.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35,908,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61,161,691.9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746,308.01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3日划到公司指定账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1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00002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16,173.00 | 16,173.00 |
2 | 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 | 10,660.00 | 10,66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合计 | 39,833.00 | 39,833.0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746,308.01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76,416,308.01元。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16,173.00 | 16,173.00 |
2 | 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 | 10,660.00 | 10,660.00 |
3 | 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16,516.00 | 7,641.63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00.00 | 13,000.00 |
合计 | 56,349.00 | 47,474.63 |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和调整“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在项目总投资和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的情况下,不再购置组装设备,并同步将风电设备部件组装业务投资金额全部投入到精密机械加工业务中。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已基本完成,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1月15日,前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 募集资金节余总额 | ||||
已支付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 |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净额 | 募集资金节余总额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 募集资金节余总额 | ||||
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 | 10,660 | 8,796.28 | 176.27 | 8,972.55 | 1,687.45 | 120.16 | 1,807.61 |
注:1、募集资金待支付金额指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款项(主要包括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
2、募集资金节余总额包含了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并扣减了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的净额;
3、上述数据为截至2024年1月15日数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加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807.61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宏德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宋 彬 彭黎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