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德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6-13  宏德股份(301163)公司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12 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12 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6 月12 日9:15 至2026 年6 月12 日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戚家桥村宏德股份研发中心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股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8 日

6、现场会议主持人:杨金德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43,249,2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001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43,221,3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67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7,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0.0342%。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18,2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05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金德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杨金德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690,35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66%。

1.0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许玉松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许玉松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690,35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66%。

1.0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林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3,221,36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李林立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690,355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66%。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剑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刘剑民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690,35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67%。

2.0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泽广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李泽广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690,35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67%。

2.03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国庆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获得选举票数43,221,36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5%, 吴国庆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获得选举票数1,690,35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6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马鹏瑞律师、高烨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 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