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牛玉贞)

查股网  2025-04-03  锐捷网络(301165)公司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牛玉贞)本人作为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牛玉贞,中国国籍,1982年7月出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州大学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主要从事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图像和视频处理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曾任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在每次会前,收到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建议,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牛玉贞211002

2、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和专业的视角对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出具了专门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11月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与上市公司年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计委员会协同全体独立董事与签字会计师之间召开2次沟通会议,及时了解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进展、初步审计意见以及公司财务、业务等情况。本人针对公司经营总体情况、财务内控等事项与公司财务管理者、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发挥监督作用。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在公司办公现场、新投产的生产车间、产品营销体验中心等地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于2024年度任职期间(即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3天。同时,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中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六)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信息;在重大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布后,公司及时向独立董事传递、解读规则并提示规范运作重点事项;公司为独立董事现场会议和工作、及时获取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了畅通的沟通途径和支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取得审计委员会的同意,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经独立董事核查,被续聘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该等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程序和披露合法合规。经独立董事核查,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高管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未发现其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优化管理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并加强与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牛玉贞二○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