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捷网络: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05 月13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3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区新港大道33 号星网锐捷 科技园B 栋16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加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0 人,代表股份705,423,18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8.6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00,0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 人,代表 股份5,422,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8 人,代表股份5,423,1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 人,代表股份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 人,代 表股份5,422,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17%。
3、其他人员列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以现场及 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年度述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36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22%;反对2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弃权3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99%;反对24,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0%;弃权30,8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0%。
提案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3%;反对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0%;反对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7%。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3%;反对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29,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4%;反对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2%;弃权29,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4%。
提案4.00 关于确认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3%;反对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9,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30%;反对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弃权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7%。
提案5.00 关于确认2025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48,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5%;反对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弃权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90,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04%;反对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弃权30,4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17%。
本议案关联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提案6.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35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02%;反对3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弃权30,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4,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69%;反对38,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8%;弃权30,6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4%。
提案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377,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44%;反对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 弃权3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578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77,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44%;反对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74%;弃权31,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3%。
本议案关联股东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锐进东方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提案8.00 关于续聘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05,38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52%;反对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31,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89,5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93%;反对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弃权31,0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田雅雄律师和李艳君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上述法律意见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一)《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