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7  优宁维(301166)公司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4.53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5月27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进行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3,200股后的86,633,4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3,20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3,200股不参与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40,717,729.96元=86,633,468股×0.47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0,717,729.96元/86,666,668股=0.4698199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698199元/股。

三、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44.53元/股。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45元/股-0.4698199元/股=44.53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 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前,公司已完成回购33,200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993,964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53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和下限测算,预计仍需回购股份数量为539,098股至1,100,517股,预计总回购股份数量为572,298股至1,133,71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6%至1.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