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磊、蔡鸿亮、金宇超
2025年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