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宁维: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5 月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6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6 年6 月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5.89 元/股调整 为15.30 元/股。
4、2026 年7 月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鉴于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份额,根据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人员及其认购份额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本次调整人员中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调整后,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 额的比例未超过30%。
本次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共计不超过150 人。本员工持股计划 以份额为持有单位,每份份额为1.00 元,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348.236 万元。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对应的权益数量的上限及比例如下表:
拟认购份额
拟认购份额占本员工
拟持有份额对应的标
姓名 职务
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
上限(万份)
的股票数量(万股)
唐敏 理、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经 84.15 6.24% 5.50
周寅 董事、副总经理 45.90 3.40% 3.00
祁艳芳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53.55 3.97% 3.50
潘红阳 副总经理 61.20 4.54% 4.00
陈娃瑛 副总经理 15.30 1.13% 1.00
缪娓 副总经理 20.04 1.49% 1.31
胡冰 副总经理 45.90 3.40% 3.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1,022.193 75.82% 66.81
合计 1,348.236 100.00% 88.12
注1: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款情况为准。 注2: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及员工认购份额上限以15.3 元/股价格计算。 注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份额进行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