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6  建研设计(301167)公司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15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7699 号公司4 楼3、4 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韦法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 名,代表股份数 40,379,7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53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 名,代表股份数40,321,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6.001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 名,代表股份数58,6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议。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0,376,5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21%;反对票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弃权票0 股。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038,19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8%;反对票3,2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2%;弃权票0 股。

(五)《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关于董事2025 年度履职考核评价、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8,721,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917%;反对票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弃权票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票4,038,194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8%;反对票1,3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弃权票1,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

关联股东韦法华先生、朱旭先生回避表决,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654,660 股。

(七)《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报告事项

(一)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周萍华女士、丁斌先生、苏剑鸣先生 分别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6 年4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

(二)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履职考 核评价、薪酬情况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专项说明进行了报告,专项说明全文已 于2026 年4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和盛建平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 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