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对该事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