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薪酬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0  通灵股份(301168)公司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三、薪酬和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视工作情况而定,但报酬不得超过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9.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3、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行为规范、工作年限等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薪酬中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