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9.2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9)。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1、2024-010、2024-023、2024-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9,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33%,最高成交价为3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296,953.4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股份回购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情况不一致的情形。
五、实施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股份性质 | 本次回购前 | 本次回购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0,347,000 | 58.62% | 70,347,000 | 58.6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653,000 | 41.38% | 49,653,000 | 41.38% |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 999,936 | 0.8333% | ||
总股本 | 120,000,000 | 100.00% | 120,000,000 | 100.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