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灵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通灵股份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7,24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5,789.17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 | 43,191.01 | 43,191.01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9,915.21 | 9,915.21 |
3 | 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5,868.00 | 5,868.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合计 | - | 83,974.21 | 83,974.21 |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变更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是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账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所有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
2022年9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原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拟投入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4年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调减原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减的募集资金将投入“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及“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2024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以上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 | 30,241.01 | 30,241.01 |
2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6,425.77 | 6,425.77 |
3 | 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1,070.00 | 1,07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 | 25,000.00 |
5 | 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 | 51,236.93 | 8,287.44 |
6 | 增资江洲汽车部件51%股权项目 | 4,150.00 | 4,150.00 |
7 | 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 | 10,000.00 | 8,800.00 |
合计 | - | 128,123.71 | 83,974.21 |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4年6月24日,“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投资总额 | 30,241.01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30,241.01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1,303.68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2,297.80 |
其中:“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节余资金 | 10,134.80 |
“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待转入资金 | 2,163.00 |
“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30,241.01万元,募集资金实际投入21,303.6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297.80万元,其中“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节余资金为10,134.80万元;剩余部分为因所购置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而尚未转入“年产650万套新能源汽车顶蓬、挡泥板、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目”项目专户的2,163.00万元,该部分资金将在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及时转入对应项目专户。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0,134.80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6月27日,本募投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因此,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10,134.80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通灵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通灵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通灵股份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昶 赵溪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