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9月2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5万股。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独立董事:
马旗戟(签字):
陈光(签字):
陈爱华(签字):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