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有数: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查股网  2024-04-29  零点有数(301169)公司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11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2369号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零点有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零点有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零点有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零点有数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倪国君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兰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7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5.99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39元,共计募集资金35,018.23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76.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141.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48.2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393.4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9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9,393.4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3,075.23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B218,065.00
项 目序号金 额
利息收入净额B3760.5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6,637.64
募集资金本期累计用于现金管理C275,400.00
累计赎回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C384,465.00
利息收入净额C4650.3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9,712.87
利息收入净额D2=B3+C41,410.87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21,091.4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21,091.42
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变更为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远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远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润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子公司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北京零点远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11090822731052047,648,070.32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润支行11006132301300329970951,490,459.39活期存款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300490191521,775,623.11活期存款
合 计120,914,152.82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受托方委托理财 金额产品类型起息日到期日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5,000.00保本固定收益型2023/12/282024/2/28募集资金专户子账户的结构性存款余额
平安银行北京东三环支行4,000.00保本固定收益型2023/12/272024/4/1自有资金账户的结构性存款余额
合 计9,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受宏观环境不可控因素、技术实现路径变化等原因影响,公司“知识智谱”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截至2023年末,公司“知识智谱”项目累计投入3,269.34万元,投资进度20.22%。

2024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知识智谱”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3,033.19万元(含其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收购海乂知信息科技(南京)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项目”、“知识增强智能引擎项目”两个新设募投项目。但此议案在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建设的“知识智谱”项目、“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与公司的整体绩效相关,项目建成后将极大促进公司的数据分析能力,但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9,00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存在5,000.00万元大额存单投资期限超过十二个月的情形,公司已于2023年6月对超期的大额存单转让,并于2023年7月3日将资金划转募集资金账户。此外,公司存在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购买结构性存款,待结构性存款到期后在一般户连续申购的情形,2023年连续申购共3笔累计金额1.11亿元,截至2023年末上述结构性

存款产品均已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0月2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400.00万元及自有资金2,600.00万元转入一般户,当日申购结构性存款3,000.00万元。2023年11月27日,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到期,公司当日将本金400.00万元及相应收益3,452.05元一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知识智谱”项目推进较为缓慢,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二)公司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事项

公司三个募投项目原计划全部通过新增招聘研发人员、租赁新的办公场所等自行研发。后续实施过程中,受外部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整体经营战略上考虑尽量减少人员和固定资产的大幅扩张,对于部分比较独立的组件委托外部资源进行开发,委托开发形成的技术成果全部权利均归公司所有,并与公司自主研发的模块、组件共同应用于整个募投项目。上述研发策略调整使得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平台研发费用中增加了应用组件委托开发支出,截至2023年末具体情况如下:

1. “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

公司“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已完成结项,截至2023年末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实际投入金额
1场地费用322.7465.08
1.1装修费用137.504.51
1.2场地租赁费用185.2460.57
2软硬件设备费用1,623.7058.32
2.1硬件设备购置1,301.5047.63
2.2软件系统购置322.2010.69
3平台研发费用2,965.702,998.56
3.1研发人员薪酬2,480.101,501.55
3.2培训费用37.00
3.3公有云平台费用369.4051.79
3.4其他费用79.20
3.5应用组件委托开发1,445.22
4预备费用245.6158.75
总计5,157.743,180.70

2. “知识智谱”项目

“知识智谱”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6,167.82万元。受宏观环境不可控因素、技术实现路径变化等原因影响,公司“知识智谱”项目推进较为缓慢,截至2023年末实际投入金额3,269.34万元,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实际投入金额投入比例
1场地费用1,201.91114.339.51%
1.1场地装修费用525.0026.214.99%
1.2场地租赁费用676.9188.1213.02%
2软硬件设备费用4,837.6035.610.74%
2.1硬件设备购置3,600.8035.610.99%
2.2软件系统购置1,236.80
3平台研发费用9,339.303,093.2533.12%
3.1研发人员薪酬6,808.30995.5914.62%
3.2培训费115.00
3.3数据标注费用1,505.10
3.4云服务平台费用623.0026.584.27%
3.5其他费用287.9034.0411.82%
3.6应用组件委托开发2,037.04
4预备费用789.0126.153.31%
总计16,167.823,269.3420.22%

3. “有数决策云脑”项目

公司“有数决策云脑”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8,067.86万元,截至2023年末,实际投资金额为3,262.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已投入金额投入比例
1场地费用921.72109.3811.87%
1.1场地租赁费用609.22105.0817.25%
1.2场地装修费用312.504.301.38%
2软硬件设备费用2,252.7011.860.53%
2.1硬件设备购置1,527.804.680.31%
2.2软件系统购置724.907.180.99%
3平台研发费用3,876.553,005.9877.54%
3.1研发人员薪酬3,105.751,813.5558.39%
3.2培训费用45.50
3.3公有云平台费用588.20229.0738.94%
3.4其他费用137.10
3.5应用组件委托开发963.36
4市场推广费用130.0014.4911.14%
5预备费用359.05121.1233.73%
6流动资金527.85
总计8,067.863,262.8340.44%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变化未及时履行恰当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已在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投入资金与项目关联度较弱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少部分委外开发人员工作侧重点为模组场景需求沟通、开发人员现场协调与安排等情况,其薪酬及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其岗位工作侧重点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以及部分委外开发成本与具体项目相关,应当计入项目实施成本。2023年前述募集资金支出金额合计442.05万元,该部分投入应当用自有资金归还募集资金。公司已在2024年4月 26日从自有资金账户归还募集资金。此外,“知识智谱”项目与“有数决策云脑”项目支出存在部分误记的情形,“有数决策云脑”项目应归还“知识智谱”项目募集资金共160.66万元,公司已在2024年4月26日从“有数决策云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划入“知识智谱”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9,393.4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637.6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12.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知识智谱”项目16,569.2816,167.822,151.203,269.3420.222024年11月不单独产生效益不适用
“有数决策云脑”项目8,067.868,067.862,187.003,262.8340.442024年11月尚在建设期不适用
“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5,157.745,157.742,299.443,180.7061.672023年11月不单独产生效益不适用
合 计29,794.8829,393.426,637.649,712.8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见本专项报告三(二)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和“有 数决策云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北京零点远景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三(四)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于2023年11月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683.76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出现募集资金节余原因主要系:(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91.42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091.42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9,0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五之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