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志庆 黄建康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