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南科技: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29  锡南科技(301170)公司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4.00元,并于2023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李忠良,实际控制人李忠良及李明杰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12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我司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12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7日收市,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为29.50元/股,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34.00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与公司关系持股数量(万股)原股份锁定到期日本次延长后股份锁定到期日
1李忠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5,114.692026.6.262026.12.26
2李明杰实际控制人、董事885.662026.6.262026.12.26
3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公司员工持股平台)199.282026.6.262026.12.26

注: 上述延长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将遵守相关承诺。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相关股东遵守IPO申报时出具的承诺,就公司股价存在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事项自动延长6个月股份锁定期。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