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19  易点天下(301171)公司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本次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并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7日,以8.77元/股的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1,5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之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长城先生、张学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冯 辕

日 期:2023年10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 蒙

日 期:2023年10月17日

(本页无正文,为《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国昀

日 期:2023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