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天下: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71 证券简称:易点天下 公告编号:2024-084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的公司股份735,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1,885,9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471,150,505股×0.25元/10股=11,778,762.62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
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11,778,762.625元/471,885,905股×10股=0.2496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49610元/股。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471,885,9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778,762.6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时间距离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1,885,905剔除已回购股份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1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1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1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735,4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1,885,9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35,400股后的471,150,505股为基数,本次实际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471,150,505股×0.25元/10股=11,778,762.625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按照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11,778,762.625元/471,885,905股×10股=0.2496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除权参考价=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除息除权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249610元/股。
3、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将作相应的调整。
4、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自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董事会后续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天谷八路156号软件新城研发基地二期C3栋楼13层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梁丹宁
咨询电话:029-852215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易点天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