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君逸数码(301172)公司公告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盈利状况和资金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提出的,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控制了相关的风险。(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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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文陈传邓勇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