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逸数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6 月11 日(星期四)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6 月11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6 月11 日上 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 月11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 中段1886 号1 号楼4 单元18 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4 人,代表股份98,264,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7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 人,代表股份75,839,52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6 人,代表股份 22,425,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1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8 人,代 表股份2,936,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2,070,98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5 人,代表股份865,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16%。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8,157,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 反对9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5%。
同意2,828,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394%;反对9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8%;弃权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
同意98,150,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7%; 反对11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同意2,821,8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78%;反对11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3%;弃权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8,141,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 反对11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1%;弃权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7%。
同意2,812,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911%;反对114,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53%;弃权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6%。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同意24,606,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1%; 反对10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4%;弃权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425%。
同意2,821,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42%;反对10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2%;弃权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6%。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曾立军、曾海涛、张志锐和杜晓峰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回避股数合计73,543,340 股。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151,6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9%; 反对10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5%;弃权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6%。
同意2,823,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87%;反对10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40%;弃权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8,158,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9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5%。
同意2,829,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35%;反对9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8%;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8,158,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反对9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9%;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95%。
同意2,829,6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735%;反对9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98%;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 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就其在2025 年的履职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 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陈凯、杜婉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6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