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中科环保(301175)公司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953,400元(含税),分配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16%。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48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8*****859宁波碧蓝润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0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03

咨询联系人:王建强、李彦霞

咨询电话:010-62575817

传真电话:010-82886650

七、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