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晓云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陈晓云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其将继续担任控股公司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及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晓云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晓云女士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云女士通过持股平台宁波蓝碧尽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碧宇亿昊环保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富诚海富通中科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64.65万股,合计持股比例0.04%。辞职后,陈晓云女士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陈晓云女士在任职期间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陈晓云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