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股网  2024-08-13  中科环保(3011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5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6,721.988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2元。截至2022年7月4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402,779,956.88元,扣除发行费用52,606,271.88元,募集资金净额1,350,173,685.00元。

截止2022年7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39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94,959,849.66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55,045,034.54元;于2022年7月4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9,914,815.1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7,540,861.11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213,835.3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7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钢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泽州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控股公司应在付款后1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110060149013003600438340,000,000.0023,719,707.13协定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0200041719200099035250,000,000.0069,031.71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8110701012902313686350,000,000.0027,588,425.59协定存款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35330188000129483420,296,558.173,570,917.70协定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泽州路支行1451451300130002904841,198,445.47协定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钢支行07040240192000899137,142,195.82协定存款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1204012200010898214,872.25协定存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支行12127629844951.99协定存款
合 计1,360,296,558.1763,303,647.66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注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0,173,685.00元,与初时存放金额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2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350,173,685.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540,861.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94,959,849.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40,000,000.00340,000,000.006,229,187.80316,743,442.2293.16%2022/5/309,878,745.25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0,000,000.00250,000,000.00970,124.13249,997,761.10100.00%2021/4/216,485,733.45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0,000,000.00350,000,000.0010,341,549.18318,044,961.3490.87%2022/12/1-4,802,250.80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250,000,000.00250,000,000.00-250,000,000.00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90,000,000.001,190,000,000.0017,540,861.111,134,786,164.66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0.0048,000,000.00-48,000,000.00100.00%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1期112,173,685.00112,173,685.00-112,173,685.00100.00%2023/11/2026,894,150.9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0,173,685.00160,173,685.00-160,173,685.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合计1,350,173,685.001,350,173,685.0017,540,861.111,294,959,849.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12月投产,暂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目录,截至目前,项目收益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0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使用不超过112,173,685.00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1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实施主体划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55,045,034.54元。其中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5,832,009.99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5,327,761.10元,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3,885,263.45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0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1期”已实施完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2,238.90元。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65.49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到账前通过自筹资金已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公司决定将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5,213,835.34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