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环保: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7  中科环保(301175)公司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0 号),北京中科 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67,219,884 股,并于2022 年7 月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易。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至2025 年12 月 31 日。鉴于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在法定持续督导期内使用完毕,中信证券2026 年仍需对公司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 年4 月 2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 于2026 年4 月10 日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签 订保荐与承销协议,聘任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完成后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 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 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将由国泰海通承接,中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国泰海通已委派保荐代表人屠荫奇先生、蒋杰先生(简历附后)担任本次发 行的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并承接中

信证券尚需完成的后续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中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 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17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屠荫奇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参与或主持 的项目包括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 项目、博纳影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主板IPO 项目、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项目、 北方重工司法重整及战略投资者引入、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债等项目。屠荫奇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蒋杰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海通投资银行部先进制造行业一部行政负责人, 曾主持或参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 司IPO 项目、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 项目、上海宝立食品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IPO 项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发行分离交易可转 债项目、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非公开发行A 股项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A 股项目、海 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A 股项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项目、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A 股项目等。蒋杰先生 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 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