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在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冶金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剑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