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林海)

查股网  2024-04-23  逸豪新材(301176)公司公告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林海)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谢林海,硕士研究生学历,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1992年参加工作,任南方冶金学院管理系助教;1996年至2001年,任南方冶金学院管理系讲师、教研室副主任;2001年至2004年,任南方冶金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2004年至2012年,任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教研室主任;2012年至2019年,任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2019年2月至今,任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1年8月至今,任江西挺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01月至今,任科睿特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3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谢林海61500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召开6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原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现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历次董事会本人都亲自出席并参与表决或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为本人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相关事项及时通知本人,并对本人提出的查阅资料等权力给予支持。本人借助自身专业背景,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内容,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成,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重要决策提出建议,通过参与董事会会议、审议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等,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出席。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均由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无临时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对定期报告、高管薪酬、人员发展战略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门委员会意见。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2023年度召集的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审计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3年1月16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开展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审计工作的议案》 2、《2022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2023年4月10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2022年度财务总监工作报告》 7、《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
32023年4月21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3年8月18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2023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报告》
52023年10月20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报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62023年11月25日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2023年度召集的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3年4月10日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报告》 2、《2022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

3、提名委员会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本人参加2023年度召集的1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时间提名委员会会议届次议案
12023年4月10日第二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设置情况核查报告》 2、《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良好发展献计献策,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本人任职期间,多次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战略规划、内部控制的健全与实施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外部审计机构等针对公司财务状况及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充分沟通。2023年5月,本人实地考察了公司产线,对公司产品的订单排产、物料采购、物流仓储等环节进行了深入了解,与管理人员就产线、车间的运营情况做了交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审计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沟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所做的工作

2023年度,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各项法规、制度,及时参加公司召集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学习最新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管理层未有人员变动,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年1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符合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年度审计机构的要求。除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专业服务外,天职国际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续聘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3年度,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4、2023年度,本人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六、总体评价和展望

在过去的一年里,本人始终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

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确保公司决策的合规性。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本人深入公司运营一线,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为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

在未来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决策能力,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也将加强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林海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