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迪阿股份 |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逸峰 | 联系电话:0755-23953946 |
保荐代表人姓名:何俊杰 | 联系电话:0755-2395394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6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次数 | 1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3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
77,851.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3,281.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8.56%。
2、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和相关决议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77,851.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81.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56%。 2、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和相关决议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同比下滑,主要由于:2024年1-6月,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消费市场恢复基础仍需巩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信心有待进一步提升。钻石镶嵌产品作为可选属性较强的消费品,受消费信心的影响较大,零售端需求恢复不及预期,导致业绩同比下滑。 保荐机构已对公司业绩下滑的原因及未来的发展战略与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解,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对相关情况准确披露。 2、保荐机构已进一步提示公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做好相关风险管控。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 无 | 不适用 |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 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限售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份减持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IPO稳定股价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补偿公司因租赁房产事项可能受到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3.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指派胡方兴先生、方逸峰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024年8月,原保荐代表人胡方兴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指派何俊杰先生接替胡方兴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方逸峰先生和何俊杰先生。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
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1)2024年1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保荐芯天下IPO项目过程中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并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2024年1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云鼎科技非公开持续督导过程中未能持续督导上市公司完善制度、采取措施规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使用过程,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3)2024年5月,中信建投证券因在常熟汽饰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持续督导工作中,未关注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募投目实施进度未达计划进度的情况,披露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中发表了不真实的核查意见,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中信建投证券积极落实整改,通过发布业务提醒、持续开展合规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规、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投行执业能力,增强持续督导工作力度。 除此之外,保荐机构不存在因保荐本发行人被证监会或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方逸峰 何俊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20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