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阿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长张国涛先生、董事卢依雯女士、独立董事李洋先生、梁俊先生、钟敏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国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参与竞买深圳市南山区K602-001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现代时尚创意产业总部基地项目,公司控股股东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在本次项目下的违约责
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及投资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出让合同》等)。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南山后海区位优势明显,有较好的未来发展潜力,公司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可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和品牌整体形象,增厚公司品牌资产价值,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控股股东迪阿投资(珠海)有限公司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竞买目标地块及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国涛先生和卢依雯女士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