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2  天亿马(3011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074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28披露了《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市乐成信息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乐遂”)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及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8,704股,占公告当日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占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3.02%)。

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股东南京乐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累计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剔除上市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户数量计算)。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7月11日
股票简称天亿马股票代码30117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075,3131.6421
合 计1,075,3131.642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4,451,9996.79863,376,6865.15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51,9996.79863,376,6865.156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因资金需要,南京乐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8,704股,即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00%。上市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乐遂累计减持1,075,313股,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剔除上市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成。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1: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注2:以上总股本比例按剔除上市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户数后的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说明

(一)股东南京乐遂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南京乐遂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股东南京乐遂投资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四)股东南京乐遂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截至本公告日,南京乐遂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乐遂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