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亿马股票代码:30117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名称: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通讯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室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亿马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一、备查文件 ...... 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天亿马 | 指 |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乐遂 | 指 | 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减持所持有的天亿马股权,从而导致其在上市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成立日期 | 2015年08月17日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南京天逸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郭晓泉) |
出资额 | 2000万元整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室 |
主要办公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室 |
公司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9995725T |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经济信息咨询、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5-08-17 至 无固定期限 |
主要股东 | 南京天逸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主要股东通讯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 |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1 | 郭晓泉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4405************** | 汕头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天逸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99.90%
郭晓泉
0.05%
方银霞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金需求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因资金需要,南京乐遂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1,978,704股,即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3.0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数量 (股) | 减持比例(%) |
南京乐遂 | 集中竞价 | 20230426-20230717 | 31.9467 | 507,813 | 0.7755 |
大宗交易 | 20230711 | 28.1200 | 670,000 | 1.0231 | |
合计 | 29.7699 | 1,177,813 | 1.7986 |
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注:以上持股比例按剔除上市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数量(股) | 占股本总额(%) | 数量(股) | 占股本总额(%) | ||
南京乐遂 | 合计持有股份 | 4,451,999 | 6.7986 | 3,274,186 | 4.9999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51,999 | 6.7986 | 3,274,186 | 4.99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以上持股比例按剔除上市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计算。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乐遂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已质押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
2.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南京乐遂在上市公司申请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承诺:自天亿马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亿马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转让收益的,转让收益无偿划归天亿马所有;在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如天亿马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股份。
截至2022年11月14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4.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交所网站、巨潮资讯网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晓泉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郭晓泉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汕头市 |
股票简称 | 天亿马 | 股票代码 | 30117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凤凰井路85号1幢404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本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请注明)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4,451,999股 持股比例:6.7986% 注:持股比例按上市公司扣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总股本计算。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3,274,186股 持股比例:4.9999% 变动比例:减少1.7986%。 注:持股比例按上市公司扣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总股本计算。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 时间:2023年7月17日 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
的时间及方式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因资金需要,南京乐遂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8,704股,即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3.00%(占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3.0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南京乐遂信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郭晓泉
签署日期: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