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1-15  天亿马(3011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3-126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所致;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生合计持股比例将从34.1424%增加至35.4050%(以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总股本计算)。

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新增股本1,280,000股,总股本由65,956,800股增加至67,236,800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总股本由65,484,400股增加至66,764,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生为获授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登记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明玲女士、马学沛先生权益变动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林明玲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马学沛
住所广东省汕头市
权益变动时间2023-11-17
股票简称天亿马股票代码301178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股数(万股)增持比例(%)
林明玲640.9773%
马学沛640.9773%
合 计1281.954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林明玲合计持有股份1,875.182428.6356%1,939.182429.04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875.182428.6356%1,939.182429.0452%
马学沛合计持有股份360.61205.5068%424.61206.35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
有限售条件股份360.61205.5068%424.61206.3599%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2,235.794434.1424%2,363.794435.40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
有限售条件股份2,235.794434.1424%2,363.794435.405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情形是√ 否□ 本次认购前,认购人林明玲女士及马学沛先生持有股份已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认购人通过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合计认购公司128.0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当日总股本的1.94%,认购新增股本比例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四)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经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核查认定,本次认购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认购限制性股票涉及的豁免要约收购相关事项法律意见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中第2、3部分涉及的占总股本比例以剔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的总股本计算。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