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天亿马(301178)公司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42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22,84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6289%,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5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210,80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中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