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4-049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总股本为67,236,8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006,14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扣除回购专户所持股份后实际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份为66,230,660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股利6,623,066.00元,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6,623,066.00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66,230,660股*10=1.00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6,623,066.00元/67,236,800股*10=0.985035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035元/股。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7,236,8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623,066.00(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派发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股份数量为1,006,140股。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06,140股后的66,230,6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1,006,14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4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10=6,623,066.00元/67,236,800股*10=0.985035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5035元/股。
3.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根据相关规定就上述调整事项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海滨路55号海逸投资大厦4楼
咨询联系人:李华青
咨询电话:0755-8888 0666
传真电话:0754-8898 3999
八、备查文件
1.《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