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4、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元(含税),合计派发金额68,64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105,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7,600,000股。同时,公司已于2023年4月7日实施完毕上述权益分配。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经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25.10-0.52)÷(1+0.8)=13.656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221.80×(1+0.8)=399.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55.45×(1+0.8)=99.81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的方法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