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79 证券简称:泽宇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9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4)
(四)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五)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3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2023年7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16万股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B”,第一批次获授份额不能全额归属。
上述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0.9792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合计作废3.1392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