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泽宇智能(301179)公司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剑女士《关于提议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剑女士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张剑女士

2、提议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张剑女士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在未来合适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剑女士在本次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剑女士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公司董事长张剑女士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