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宇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泽宇智能(301179)公司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6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贤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基础上,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

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表决结果如下: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授权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1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