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苏州万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相关材料和充分核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对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顾月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黄鹏、高倩、张莉
2023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