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全体董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董事会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783.98万元,同比增长8.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17.63万元,同比增长19.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001.33万元,同比增长12.37%。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所有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会议决议都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内容 |
1 | 2022年1月12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2 | 2022年3月4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
3、《关于使用外汇、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制定<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8.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2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8.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9、《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2年3月2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2年4月2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5 | 2022年4月27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6 | 2022年8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
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3.1修订《经理工作细则》 3.2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3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3.4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5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3.6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3.7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3.8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3.9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10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3.11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3.12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3.13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3.14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7 | 2022年10月19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组织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的授权事项,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1 | 2022年1月5日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办理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议案》 |
2 | 2022年3月21日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2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4.3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3 | 2022年4月22日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三)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等事宜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各委员会正常履职,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
1、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管理、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日常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及决策程序的科学化,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管理体系建设,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建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3、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计部工作计划及报告等事项,就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及建议;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强化了董事会决策功能。
2022年度,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报告期内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积极履行了职责。
2022年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了职责。
2022年度,公司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四、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
五、董事会2023年度发展规划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公司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7日